木子李发表的东东
吃完野山菌和肉,买完单,他的身上的钱所剩无多了。我替他心疼起他那超时而支付的50元。他的反应:“其实付完50块,我们还可以在房里呆多50分钟,还可以做爱啊。”追悔的表情。
然后,他要去碟瓦看舌头的演出了,而我受人之邀要去Tang。其实我更倾向于去碟瓦,因为有知名乐队演出,必然有些已搞组和待搞组的成员到场,从来,我都享受这种声势浩大,看着他们,就会有一幕幕……
所以我在Tang呆了半小时就呆不住,拿着Tang派送的万圣节礼物——红羽毛假面,正是人马座,我的星座——去了碟瓦。门票是必然的,人挤人是必然的,乐声鼎沸是必然,甚至刚上楼梯就看见大麻男也是必然的,我永远记得今年春夏之交我曾多么喜欢他,何时何地再见他都磨灭不了相互搞过的气味和痕迹,以及相互见证的搞其他人的景象,包括,那种晕。但我可以冲他笑了,他也可以了,我们的的确确过去了。我用人马假面在他的额头按了一下,然后挤进摇滚中,嘈杂中。
我不会刻意寻找几小时前刚刚云雨过的那个叫“没劲”的男人,虽然我们几乎做出了“爱”这种可怕的东西。我挤来挤去,挤到靠近玻璃房的散台,然后抓了抓一个熟人的男朋友的辫子,恩,他独自坐着,熟人不止一遍问过我:“假如那天向你走去的不是小迷,而是他,会怎样?”我也不止一遍回答:“顶多,就是一夜情。”这种假设不会再有相应的场景支持,因为我们也俨然熟人了。但我站到桌子上,离他只有几公分时,心里还是不免有些异样,这种异样来自:1.我说过一定不搞熟人的男朋友;2.他的确是有诱惑力的身体散发着糖味的男人。我的内心潜藏着危险,就像法国音乐节被打的阴影会延续到所有乐队演出的场合,所以我戴上我的人马假面,以求安全,同时,高高在上检阅为舌头躁狂的男人们。
熟人的男朋友扭头看到我的假面,笑了笑,我解释:“以防被打。”所以,过了一会,他看到我取下假面,就说:“还是戴上吧,不然会被人打。”其实,没有人会打我了,他们比我更容易淡忘。内心的危险更多来自几公分外的他,他令我不安、尴尬,任凭企图自生自灭。我需要有些什么打破这种局势,舌头不能,因为我听不懂他们唱什么,电子或摇滚于现场只是种气氛,甚至更加烦躁的气氛。这时,叫做“没劲”的男人在我面前出现了,我无比感动,他说,他在对面望到了我,所以过来了。我觉得他不酷,就像他说过的,他愿意做被抛弃的人。所以我们的2小时尽性会延续到共进晚餐,再延续到“舌头”。那感觉就好比,本来的一炮了事发展到了“包夜”。而我们并无想过要变成情人。太多的起起落落,及时行欢,让我丧失了长相守的欲望。事实就是这样,你在我眼前时,我会是一束璀璨的烟花,只开放到你从我眼前消失。
那么,刚刚云雨过的他重现,最大意义莫过于解除了我内心的警报。我用假面为他扇凉,抚摸他的头发和肩膀,偶尔也做小鸟依人状,还喝喝他递过来的啤酒,在他对着人群做不同手势或者狂跳时,表示一下:“你很可爱”。不过是,再做一次烟花。
当舌头唱到“妈妈,一起飞吧,妈妈,一起摇滚吧”,我总算有些看演出的情怀了,虽然我倚着的男人忽然不适应这种安静而愣住,他像是疯玩的孩子忽然听到妈妈开门回家的声音。
这情怀很快又被一个眼前晃过的男人打破,他是我大学三年级时的男朋友,在碟瓦还能遇见某个称为男朋友的人,的确稀罕。还好,他没看见我。我却想起了,他是新疆人,舌头是从新疆到北京的乐队,而2000年春节,他曾带我去广外旁边的村落里,在邱大立家做客,跟一个似乎与舌头乐队有关的乐手喝酒,半夜里,我还从他身边离开,跑到客厅里,跟那乐手睡睡觉,让他难堪又难过,他一直知道我是任性的人,每个当过我男朋友的人都饱受过我的任性的折磨,最后都无力再疼我。
一切混乱模糊着,模糊着又重现,有点可怕。演出总会导致另一些演出。这个想简单就简单,想复杂就无比复杂的世界。
当然,“没劲”不会知道我心里的千丝万缕,就像我也去不想他到底想着什么。或者,我们无需沟通都能彼此理解,有着理解的天赋。我们更亲密的举动是,我把横腿放在了他腿上,他用假面为我扇扇凉,然后开始喝我们下午刚见面时买的可乐。在陌生人看来,我们绝对是情侣。
舌头演出好像无疾而终,当人群喊着“再来一首”时,他们也没有再来一首。然后,人群逐渐散去,熟人的男朋友不知什么时候走的,我大学三年级时的男朋友再次经过时同样没看我——我几乎可以认为他不是没看见我了。我和“没劲”呆在一起,反而像两个孤儿。对,他仍旧是“从没工作过,因此有着十分纯粹的非主流气质”,他比我更神经质,他忽然用宽松的T恤罩住我的脑袋,我在他的衣服里舔他汗湿的胸口,还有乳头,他有点怕痒就把我放出来了。然后他好奇我袖子上的白色绳子,把绳子解开,让袖子散开,我抬着手腕,让他专注地做这些事,然后,再让他把绳子重新系好,他也做得很好。我们不怎么交谈,我们虚无地呆着。我也做一些动作,比如把手伸进他的裤子里,握着他的阴茎,他的阴茎也就响应地硬起来了,我们一起目光发散地看着散场后的碟瓦,听着散场后的酒吧音乐,似乎与硬着的什么,什么关系都没有,包括我的手,因为藏在他的T恤下和裤裆里,谁也看不见,也似乎与我无关了。
等到可乐喝完时,我们站起来,走出碟瓦。碟瓦门口逗留着很多人,很多我认识的人。因为都不打招呼,他也不知道我认识那些人,所以我们还是挺亲密。他的女朋友半小时前已催他回家,我的小女孩约我再去19号公寓玩,所以,名正言顺地该分手了。
大麻男仍是不可磨灭的已搞气味与痕迹,他曾问我这些日子跟什么人混,那么,他看着我跟一个走路怪怪的长发男人走上立交桥,应该就知道了吧。很高兴,我还能给个形象生动的答案。
在欧庄立交的发达四肢的中心。亲爱的“没劲”把我压在栏杆边,最后拥抱一下,并做做“操”,当然,做个样子而已。他说:“以后再做2个小时就会闷了。”我说:“以后就随意了。”经验告诉我,跟男人做爱第一次是最精彩的。而且我们这么贪婪地做了2个小时,除了后进式这个遗憾,也没再有什么遗憾了。
muzimei 发表于 >2003-11-3 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