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下半身动物(全)-18
正传 【男色天下】 第一卷 第八十六章
这个漂亮女人年纪在三十岁左右,高矮胖瘦恰到好处,脸蛋气质俱佳,平时衣着打扮,一看就知道是个收入颇丰的白领丽人。她几乎每天都要抽空到别墅里来看一番,检查一下装修的质量和进度,以及询问一下需要增添哪些材料等等事项。
在外做工的日子向来单调乏味,偶然能碰到这样的一个风姿卓越的美女,那就跟劳教所里出现婀娜多次的风骚婆娘一样,少不得要引起一片轰动。
晚上,这些年轻气盛饥渴难耐的民工们,挤在一张临时拼搭的大床上,自然是浮想连篇,争先恐后地对这个美丽富婆,在言语上进行一番轮奸,再在睡梦中各自对她曼妙的身材施暴不止。第二天清早一起床,每个正常男人的内裤前方,准是潮湿了一大块。
这时候的李思远正是青春年少,血气方刚,无处发泄,又被这些有性生活经验的老大哥们,天天有意无意地灌输了一大堆黄色教育,脑中更是裸女不断,夜夜高奏国际歌——别的工友一晚顶多也就是把这个尚蒙在鼓里的少妇强奸一次,他却常常是三番五次,不到自己精疲力竭,子孙枯竭,绝不罢休。
直到有一天下午,这个白领丽人开着自己的白色小丰田来到别墅,照例检查询问一番之后,对着正在旁边向她色眯眯地行注目礼的李思远说:
“小伙子,你跟我去一趟,帮我搬点材料到这里。”
不知道是因为他第一次坐在这种进口高级小汽车里,还是因为坐在这个让他日思夜想在大脑中强奸过无数次的女人身边的缘故,反正他在副驾驶上紧张得手心直冒汗,怎么擦也擦不完。等到这个女人领着他走到一户人家门前,李思远站在大门外,磨噌了半天,却就是不敢进去。
“小家伙,我平时见你看我的身体时,胆子很大,脸皮也厚得很啊!今天怎么突然还害羞了?你在客厅做一会,我先去洗个澡。”
这个女人把李思远叫到家里,自个儿大白天的却跑去洗什么澡,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他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忽而又想到这个美丽的女人,此时正在洗浴室光着身子——正当他为此想得出神,身体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之时,从洗澡间里,突然传来了这个年轻少妇的声音:
“小家伙,瞧你身上脏的。你也进来洗个热水澡吧?”
李思远迟疑不决,也不敢应声。
“快点来吧!别跟个大姑娘似的害臊了,这不正是你天天想要的吗?”洗澡间里又传来了少妇的催促声。
李思远的心思被这个女人一眼看透,又这么直白地说破,那张稚嫩的脸蛋,立即羞得可以当红富士卖。当他直起身子,却发现自己下面已经像是有根柱子在那里杵着了,走起路来都感到很困难。
他羞红着脸,伴着剧烈的心跳声,微微地弯着腰——下面那玩意儿实在是太硬了,他只能是弓着身体,缓慢地朝前挪步。
李思远说他不记得自己是怎样地走进了这个年轻妇人的浴室里,又是怎样地脱去了自己的衣裤,洗好了澡,又陪她到了卧室里,躺倒在柔软的大床上;也不知道怎样地在这个少妇的指导下,进入了她的体内,做起了他每天晚上都要幻想着的动作。
李思远费了好大的周折才成功地进入,可是不知道是里面温度太高,还是他过于急促,反正他一口气都还没有喘完,便发现自己已经控制不住,在这个少妇的体内泄得汪洋一片。李思远为自己的无能,羞愧之极,懊恼不已,好像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似的,红着脸,低着头,不敢看躺在床上的这具性感的裸体。
少妇非但没有责怪他的意思,反而兴奋地问:“你还是个处男吧?”
“嗯!”李思远羞涩地说。
少妇笑容满面地笑着说,“呵呵,不要紧,男人第一次都是这样的!”
说完之后,这个女人疼爱地将李思远揽入到自己的怀中,纤细的手指轻轻地抚摸着他由于日晒雨淋而有些微黑的皮肤。李思远的身体很健康,很修长,已经发育得跟一般成人的体格,没什么区别,虽然他年纪尚轻。她温柔地轻声耳语道:
“你叫什么名字?”
“李思远。”
“几岁了?”
“十五岁。”
“呵呵,好小哦!唔,不过你的身体看起来都像十八岁的男子汉一样强健了。”
李思远像个孩子似的听着她说的话,该要回答的时候才说上几个字,不敢更多言语。李思远年轻的身体,在身边这个女人的抚摸下,急速地起了变化,像充气的皮球,全身膨胀得厉害。这个女人的舌头,开始在他的身上游动,像蛇一样地顺滑,从他的脸蛋一直到腹部,一直到男人的命根子。
“哦,忘了告诉你,我叫梁静!你叫我梁姐或者静姐都可以,随便你!”
这个叫作梁静的女人,刚刚完成舌头的运动,紧接着让自己光滑的胴体,在李思远的全身各处,轻柔地摩擦着;梁静气喘吁吁地说完这些话的同时,让李思远再次进入到自己的体内,这次很顺利。她坐在他的身体上,兴奋地运动着。
李思远躺在床上看着梁静散乱的头发在空中飞舞,丰满的胸乳剧烈地颤动,口中发出好听的“啊呀,啊呀”声,时高时低,像美妙的音乐一样。
“你好棒!”
第二次的结果,显然令梁静十分满意,她柔软得像一堆泥似的,爬在李思远的身体上,在他的耳边这样夸赞道。男人是很喜欢听女人奉承的高级动物,李思远自然也不例外。听到这样的夸奖后,李思远不久便又雄风再起,重战江湖,使得梁静更是对他赞赏有加,说年轻就是恢复快啊!真好。
也因此,梁静对李思远宠爱有加,决心好好地对待这个刚到手的美少年。她不仅给了李思远一千块钱,还亲自开车送他回工地,并嘱咐他要好生调养身体,不要过于劳累。言下之意,就是要你劳累的时候还多着呢!李思远并不笨拙,一听便知,经过床上的一番亲密接触,对自己的表现又是相当的满意,尽管他已是相当的疲惫不堪,但还是强颜欢笑道:
“静姐,我知道了!你放心好了,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还等着为静姐服务呢!”
“呀,没想到你小子这么快就学会甜言蜜语了?呵呵,不错,你真是个头脑灵活的好孩子!”
李思远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生命里的第一个女人,不是顾晓菲,也不是其它什么年龄跟自己相若的漂亮女孩子,却居然是一个比自己大了近一倍的年轻少妇!世事真是难料啊!李思远感慨地说。
当李思远回到小别墅后没多久,工友们便发现了真相,一时间羡慕的,忌妒的,找他来打探细节的,应有尽有;目光都像火一样地热辣,烧得人有些灼痛,却也很爽。李思远看在眼里,听在耳里,心理洋洋得意,嘴巴却闭得很紧,一概笑而不语。这更加增加了这些无聊的工友们的好奇心,到了晚上,更是跑前跑后地围着李思远,想探得一些细节,最好是连做爱的全过程都描述下来那是最好!自己吃不到的东西,仿佛听别人说说也会解馋。李思远只想睡觉,不再理他们。
可是这帮工友岂是这么好糊弄过去的?软的不行,便来硬的,大家一齐上阵动手扒光了李思远的衣服,看到李思远那活儿软软地歪倒在一边,丝毫没有再起来的意思,于是,很肯定地说道:
“嘿嘿,你小子今天肯定是纵欲过头,老实交待,干了几次?”
李思远被弄得哭笑不得,可是又全身乏力,不能抗争,只好任他们鱼肉自己。嘴里拼命地求饶,并且只好坦白从宽:
“我是干了她,干了好几次。啊呀,我好累啊,你们让我睡一会,好吧?明天再说!”
这一夜李思远睡得很沉、很死,再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在梦中云雨一番的精力了。任工友们在一旁大声地谈论着李思远下午的艳事,更加色情地想像着其中的片段,他都已经不知所云了,只是独自躺在一边呼呼大睡。倘若在以前,李思远肯定是精力充沛地加入其中的讨论,兴味盎然地听着前辈们讲那些床第之事,乐得他在一边也是幻想不断,仿佛自己就正在做这种事似的。
此后,这个干净漂亮寂寞难耐的少妇,经常不计较李思远身上,是否是一身臭汗,还是污垢一堆,只要逮着机会,便要大战几百回合,直到浑身无力,才肯放他回工地干活。可是这时候的李思远,还能干得动活吗?而当李思远离开这个女人家的时候,口袋里也总是或多或少地多了几百块钱,这钱当然是给他回去补好身体养精蓄锐随时等待她召唤的营养费。
李思远有点像过去被皇上宠幸的妃子,只能被动地接受;又像是妓女卖身,还能得到一笔酬金。李思远可顾不得什么妃子妓女的,只要能让他在这个女人身上腾云驾雾,挥汗如雨,一泄千里,就是让他做牛做马他都愿意,更何况是这种全天下所有的男人都热盼的艳事?
他们俩人碰到一起,真是一个干柴,一个烈火,像西游记里的火焰山,总是熊熊燃烧个不休。这个平时看起来一本正经的女人,在床上却极其地放荡,功夫也十分地了得,等到李思远离开此地转战另一个地方的时候,已经俨然成了一个床第高手,不比那西门庆差多少。
李思远初次学艺便能遇到高人指点,实属万幸,收获之大,出人意料。至梁静之后,李思远再接再厉,转战南北,短短几年间,便不知先后进入过多少女人的身子,让多少美少女一夜间成长为女人,又让多少好男人不明不白地戴上了绿帽子!
李思远尽管魅力无穷,居然还能保持一颗平常心,对待所有的女人几乎是一视同仁,不存偏见。他只要一有机会,便老少通杀,美丑皆吃,偶尔有几日运气欠佳,或者懒得主动出去慢慢勾搭,也会花上一二百块钱,去刷一次公共汽车。
“这种千人骑万人上的货色你也有胆干?你小子也不怕得病?”当李思远说到他招妓的时候,我笑着说。
“带套就没事!”李思远也笑着说,“我跟妓女做的时候,每次都会带套的,良家少女或少妇,我一般就不带套了。呵呵!”
想想自己到现在一个女人都没有睡过,而李思远比我小一岁,却已经玩过不计其数的女人了,我不禁感叹道,“还是你活得潇洒啊!”
“哈,那我们今天晚上就一人去找一个小妞玩一玩?”
“这我就不要了!”我现在哪能做对不起明媚的事呢?虽然明媚跟我八字都没一撇,但我还是要为她守身如玉,“呵呵,我还是趁着年轻多挣点钱吧!我们合伙做一下生意怎么样?”
“好啊!我也正这样想呢!最近生意差得要死。”
“呵呵!我也一样。”
就这样,李思远取消了原先的行程,和我一起在北京住了两天。我们白天参观故宫,游玩天安门广场,拍几张照片;晚上到迪厅蹦迪,去酒吧喝酒,我在厕所里撒了几泡尿,李思远跟一个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北京妞,不知道在哪个角落里放了几炮,然后我们都凯旋而归。离开首都之后,我们便一路从内蒙古到宁夏,再到甘肃,再到青海,三个月时间内,我们几乎跑遍了这几个省所有的大型国企。我们去看了敦煌莫高窟,看了月牙泉,还有月牙泉旁边的鸣沙山。
而我在鸣沙山顶对着李思远和无数的陌生游客,发出了有生以来最豪迈的宣言,我用尽我吃奶的力气高声地叫喊道:
“明媚——我——爱——你!我要爱你一生一世——明媚!”
“你还真不错啊?!我到现在还没有真正地尝过恋爱的滋味呢!”
李思远这个到处留情的花花公子,居然在一旁发出了这样的感慨。这世界真是不公平啊,人家夜夜笙歌,而我只能画饼充饥,却还要招来这样的“羡慕”,您说这叫什么话?!有时候我在想,像他这种美男子的爱,就如基督徒眼中的耶酥,不可能只献给某一个女人,否则会引起公愤的。说到我这个好朋友,他愿意独守一棵树而放弃整个森林?即使天塌下来了,我也不敢相信。即使他有这种想法,这世间那许多妙龄女郎,怕也不可能让他安心地将这个思想付诸于实际吧?对于李思远来说,爱情有时候就像猪肉,过了一定期限就会变质——一份没有新鲜感的爱情,您想让这样一个英俊小生能安心地去维持多久?!任谁处在他那样的位置,恐怕都是一样。
我永远都不可能有李思远那样光鲜的外表了,因此,我只能继续我的单相思。
“顾晓菲不算吗?”我说。
“去她的吧!”李思远愤愤地说。
对于李思远来说,顾晓菲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他感到气愤也算是情有可愿的吧!
我和李思远在一起的三个月时间里,先后寄了十几封信给明媚;在自己的日记本里,也记载了无数的思念和感慨。现在,我再摘录几篇本人的日记于此,让您知道我当时是怎样的一个痴情种子,怎样的一个超级“情圣”——您若非要说我这是花痴,本人也绝不表示反对。而且,我可以向您保证,以下之日记绝没有造假之嫌,如果有朝一日,本人功成名就,您就可以像看无数名人传记一样地看到司马南的极品情书了——嘻嘻!我怎么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到那一天,我恐怕都在陪毛主席他老人家在喝茶了吧!其实,除了那些跟我一样有偷窥症者之外,其余的朋友在读以下日记时,只要不是在昏昏欲睡,我便已经知足了。我在日记中是这样不厌其烦地唠叨的:
现在,我都有些不敢记这样的日记了,因为我一握起笔想起的就是你,写出来的也是你,这样的一本日记还是我的么?
现在,我都有些不敢去思考了,因为不论我脑中在想着什么样的事情,是重要还是不重要,你总是冒冒失失地会闯进来,驱也驱不走,打也打不出,无奈的我却还总是傻乎乎的笑,这样的思考还是我的么?
现在,我都有些不敢去看女孩子的脸了;因为她们的脸仿佛很古怪,像一面镜子,突然地便会显现出你的面容,我怕自己在某个似曾相识的脸孔上,一时忍不住便喊出你的名字,那副神经兮兮的样子自己可能不会觉察,但有可能会吓着那些陌生的女孩子吧?
现在,我都有些不敢去面对空余的时间了;因为此时“讨厌”的你,便像个魔鬼似的跑来蚕食我的心灵,不让我安静,唉,你这个狠心的小家伙,为什么那一点点的时间也不肯留给我自己呢!
正传 【男色天下】 第一卷 第八十七章
现在,现在都已经是凌晨了,你这个撒旦的女儿,大概早已进入梦乡了吧,而我却还是毫无睡意。现在,就让我变成一只小蜜蜂吧,飞入你的梦乡,“我要报复”,去骚扰一下你这朵花儿,让你也尝尝失眠的滋味,看你还能睡得那么香甜么?现在,现在就去,去吻你,唉,我怎么又将这“咬”字写成了“吻”字呢——虽然它们都长着同一个嘴巴!想必,你又给我施了什么魔法了吧!放了我吧,你这个魔鬼的女儿。
现在,又是现在;瞧,现在的我又在做着怎样的傻事啊,再好好地瞧一瞧自己的这张脸吧,现在的“我”还算是我么?现在,就让“现在”去死吧;因为,它不死我便会发疯,而你——这个撒旦的女儿肯定会幸灾乐祸,还会窃笑不已,“瞧,你这是活该”,你会说出这样没良心的话吧。想想我吧,你这个没有心肝的女孩,怎么能如此地折磨我,还总能装着若无其事呢!
亲爱的上帝!既然您将我的心,我的灵魂,我的思想都给了这个撒旦的女儿,何不将我的躯壳也一并给这个姑娘?
——零零年七月十一日凌晨两点记于甘肃敦煌飞天宾馆
“相爱不一定要在一起!”
这是一首歌里面的歌词。或许,这有它的道理。可是,这样的爱情也未免有些太残忍了吧?谁能忍受?谁能真的很坦然地面对这份感情?“分离不一定都要哭泣,虽然疼痛不已!”这也是这首歌里的句子。我不知道写此歌的作者是否真的用心去考量,一份真爱又岂是“疼痛”便能说清!流泪又怎能消释“分离”的苦楚!倘若爱情真的如歌中所唱的话,我怕我无法面对,也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用心去爱。
用真以情。
注:轰轰隆隆西去的列车上,心情依然不能平静。你,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你,也总能令我欣喜不已。想你,在毫无防备的时候,一颗飞出去的心总也按奈不住;喜欢你,在不经意间流露。这,也许就是本能,就是天意吧。天意不可违!
——零零年八月四日下午写于开往西安的火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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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你是黑洞,它没有尽头!
倘若真的如此,倒令我有些害怕了。昨天,我和李思远在火车上聊了很久很久的你,尽管这只是我一厢情愿,尽管这份感情现在还只有一条腿。但他依然被我说得感动不已,连声说:
“我现在也很想见她了!呵呵,看这个女孩子到底有多大魅力?竟然能把你弄得如此痴迷!”
“萝卜白菜,各有所爱!”
我只能这样答复他,我不管你是“萝卜”还是“白菜”,反正我都会爱,无理由地爱!爱情不需要理由!
我躺在卧铺上,似睡非睡,断断续续地想了你一天一夜,隆隆的火车声竟然未能阻断我对你的思念和牵挂。也许我总是在车厢里发呆,所以李思远跟我开玩笑道:
“你已经中了那个小魔女的‘圈套’了!”
“我本想勾引你啊,却不想中了你的圈套!”
经他这么一说,我突然想起这么一句歌词,觉得和我现在的情形有些相符。我愿意一辈子待在这样的圈套里,不想逃走。
今天早晨在宾馆里一觉醒来,我感觉有点昏头昏脑。睡了十几个小时的我,竟然还未睡好,恐怕是昨天晚上又在梦中跟你私会一宿的缘故吧。我对李思远说:
“昨夜,我又梦到明媚了,还到了她外婆家,但想不起梦见什么了!”
李思远听后很担心我想你丧志,没了事业的进取心。我告诉他,对此大可放心,就是为了你,我也得努力工作,否则……他听我唠叨得多了,便时常跟我开玩笑说,他要横刀夺爱。
“瞧你小子可有这个胆?看我不宰了你!”
上帝知道我说这句话时,内心是多么地严肃和认真,尽管我跟李思远说这话时的表情,像是在开玩笑。在爱情方面,我是个极其小气的家伙,丝毫不讲哥们义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自私自利是我的天性,与生俱来!
下午,李思远要到外地去办点事,我们暂时要分开几天。他临走前笑眯眯地对我说:
“不要送我了!”
“我会送你?你做梦吧你?——若是明媚,她不让我送,我也会千方百计地要送她的。”我跟他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是一个多么重色轻友的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我真的没有送李思远。我不喜欢接来送去,没什么原因,只是不喜欢而已。当然,你肯定会是例外!爱情的力量就是如此伟大!“朋友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没有办法,我就是这样一个人,重色轻友是我的天性,尽管我对朋友也很真诚!所以我在此要虚伪地说声:
“李思远,对不起你!”
李思远走了。我现在除了想你还是想你了,可以尽情地放纵着自己去想你,哪怕这真是个黑洞,真是个圈套,我也将一往无前地去想你。谁叫我是如此地想你,而又不能自拔呢!
寂静的夜幕下,此时不知道从何处传来一曲《回家》,使我思叙万千!那悠扬的萨克斯,为什么每回在我孤寂的时候,总能敲碎我不算坚定的信念?身在异乡的人们,你和我是不是同病相连?天空高悬的明月又将圆了,而我呢?
“身在异乡为异客!”祖先们的豪迈不能改变我这个平凡人的平常心;“每蓬佳节倍思亲!”此时,我思归的心情是何等地迫切呵。
何时才是我的归期呢?!
——零零年九月十五日夜甘肃兰州黄河宾馆
又到中秋。
又到月圆。
又到了想家的时候,如我一般不能归家的“他乡客”们。
宾馆的老板非常客气,不但给我们送来了月饼,梨子和苹果,并且,还为我们所有的旅客,集体准备了一顿丰盛的“团圆饭”,并嘱咐我们尽情地享用,把宾馆当作自个家一样。我和李思远当然不能辜负老板的一番好意,都是敞开肚皮尽自己所能地大吃大喝。他刚回到房间便吐得天翻地覆,我也晕晕乎乎地好一阵才清醒过来。
我今天几乎一整天都在想明媚,越是这样的日子想得越是厉害。这样也好,倒是可以让我忘了时间﹑忘了寂寞﹑忘了自己不该记起的一些东西。李思远说,想她就给她打个电话嘛,她是谁,已经不用说了,我们彼此心照不宣。电话当然想打,这不用他来教我,可打了能起到怎样的效果呢,能不能找到她是一回事,她情愿不情愿接电话又是另一回事,这些我不得不想,不得不考虑。一直以来,不论在怎样的情况下,我总是将手机开着,希望能够听到自己希望的声音响起,可是——李思远戏谑地说,她又不会打电话给你,整天把它开着干嘛。面对此类的嘲讽,我能怎样回答?只能苦笑一下罢了。不管她会不会打电话过来,但我总是要做到以防万一,希望那“万一”某一天也能够突然地降临到我的头上。
记得我在一封信中曾告诉明媚,在月圆的日子里,我肯定会十万分地想她,会默默地祈祷上苍祝福她,会将我的身体化作一股清风飘进她的梦里。
这可是真的不假呵!
也许,我又将一夜无眠。
也许,我在梦乡里又可以和她牵手。
也许,也许她会像只美丽的蝴蝶闯进我的梦中去。
在这万家团圆的日子里,在这月高星稀的秋夜里,家,我们是多么的渴望啊!而寂寞这颗毒草,在我们的心中又是滋长的多么地迅速呵,只不过是在刹那之间便爬满了我们的心头,令我们无法不想家,不想朋友。任我们怎样地努力,任我们怎样地排解,孤独总是无法除却的呵!任我怎样钻心地去看三毛的《背影》,可是那铅字就是没法钻进我那花岗岩一样坚硬的头脑里;任我怎样喝再多的酒,一旦酒醒,我还是不得不面对那个瘦长而带笑的女孩!李思远在一旁突然说:
“你至少还可以想她,可我……”
“你的女人还不算多啊?一火车皮都装不下了吧?”
我这样揶揄他;他那些个像浮萍一样漂浮不定的女人,我平时都懒得跟他提起。
“可是我从来都没谈过恋爱!”李思远居然有些伤感地说出这句话,然后拿起房间里的电话拔通了洗欲中心的热线:“有年轻漂亮的小姐吗?给我叫两个来!”
“我不要啊!”
“你不要拉倒,我一拖二不行?”
两分钟后,房间里便多了两个一胖一瘦的女人,瘦一点的女人,个头高大,跟东北人似的豪迈,脸上的皱纹,多得就跟老母猪皮似的,层层叠叠,一看便知是风月场中纵欲过度后,留下来的后遗症;胖一点的小姐个头小巧,皮肤细腻,像江南一带的小女子,圆滚滚的肉体有些可爱,有些羞涩,看来入行不深。李思远没有真的一夫战双雌,只留下了这个矮胖的小姑娘。我曾经听李思远谈起过一些性经验,说瘦的女孩子一般都是中看不中用,而胖姑娘一般又都中用不中看。因此,他做爱一般喜欢找丰满一点的女人,说是水多,滋润,才够爽。
李思远带着这个胖小姐到卫生间去了,享受鱼水之欢。不知道醉酒之后的他,发挥怎样?事实证明,这纯属我多虑,从卫生间里传出来的淫浪之声,持续不断,像钱塘江里的巨浪,一波盖过一波,一声大过一声。本来这个小姐的叫春声,并不难听,甚至可以说很悦耳,但我不能再听下去了,因为我也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还是个不折不扣的童男。我将电视的声音调到最大,总算大概地胜过了这“啊呀!啊呀!”的欢叫声,即使这样,在电视声音的偶尔停顿中,还是时常有漏网之鱼,跑到我的耳朵里,骚扰我。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办完事情出来了。李思远多给了她一张百元大钞,说:
“你今天表现不错,这是对你的奖赏。明天我会继续照顾你的生意。”
那女孩本来极度疲惫的脸上,忽地见钱眼开,精神了许多,笑得也灿烂无比,连声说谢谢,明天她一定会表现得更好。说完这句话后,便推门走人,赶下一个客户去了。大战之后的李思远,径直就到床上睡下了,看来是真的很累。
只有心中有爱的人,才会保持一份平和安静的心吧?此时的我,就是如此,并不为刚才所发生的一切所动。
我心无杂念地想着明媚,想着我们的过去,想着她的可爱,想着我和她之间前途未卜的未来,想着......不知道又过了多久,在上海卫视播放的中秋晚会上,我再度听到了周冰倩的《真的好想你》,刹那间,眼泪便几乎要夺眶而逃了。对于一个再过两天便已经是二十岁的男人来说,这样的表现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也许,我的确是个太容易感慨和冲动的人吧,可这样的说法又怎能自圆其说呢。为什么这么一首歌在听过千万遍之后,今晚听起来却依然还能让我如此感动?而在此之前,我甚至都开始有些厌倦这首歌了,总感觉它过于夸张,过于煽情了。
然而就在今晚,就在这个月圆的夜晚,就在这千里戈壁中的绿洲——格尔木,我仿佛在瞬间便彻底地理解了,彻底地明白了其中的那份含义。它的音乐是如此地悠扬﹑扣人心弦!它的歌词是多么地美妙,令人刻骨铭心!它的每一个音符,都能打动我这颗思念的心灵,它的每一句歌词,也总是能勾起我的万般共鸣,万千感慨!为了它,为了明媚,为了我自己,我都是应该流泪的呀!
或许,我心中的那个人并不知道我此时的感受,并不知道我的心底真的就如这首歌中所唱的一样——“真的好想你”!而事实上她也确实不可能会知道,即便知道她也肯定会装着“若无其事”的样子。我的思念对她来说,又算得上什么呢?!我不由自主地也随着电视上这首歌的音乐轻声地应和了起来,沙哑着嗓子,唱得肯定很难听,可这是从我的心底里发出来的肺腑之音啊,难道不比某些歌星,站在舞台上面对着千万观众,睁着眼睛假唱不显得更为可贵?。李思远不知道是一直都没睡着,还是刚被我的歌声惊醒,突然地在一旁发了句牢骚:
“又在想你的她了?”
——零零年九月二十四日晚青海格尔木市政府招待所
经过三个月漫长的横跨大西北之旅,在几乎是一无所获的情况下,我和李思远在西安分道扬镳了。他的目标是广东,而我先是回家,然后到宁陵市。我回到家中首先看到了一封寄自宁陵市的来信。她在信中写道:
司马南你好:
......
我知道你很喜欢我,也对我很好,但我现在只有十七岁,还在上学,所以我不想这么早就谈恋爱,也不想因此而耽误了学习,请你谅
解我,好吗?我想你应该会的,因为你比我大了三岁,所以你比我想得肯定更周到,也肯定比我想得更长远。我说得对吧?
让我们先做个普通朋友好吗?
......
——零零年七月十五日明媚
明媚这封信写了一张多纸,是用那种带卡通图案闻起来有些淡淡香味的信纸写的,在信的前一部分她很客气地向我问好,并稍带着关心了一下我的生意情况,也说了一些她在学校里一些好玩的见闻,结尾部分祝福我生意越做越好,心想事成,天天快乐之类的话。
在我看来,这封信的前后部分就好似法官在宣判犯人罪行前后的过渡,真正的要点却只是中间这寥寥几十个字。这好比一个人找另一个人借钱,不好意思张嘴直奔主题,只好迂回曲折,绕了许多弯路,最后才寻找到机会切入到问题的实质部分。
明媚的字迹写得很清秀,就跟她的外貌一样给人一种清新,绢秀,纯美的感觉。由此我得出一个歪论,一个人的字写得好不好看,跟这个人的长相成正比,就好比我写的字就跟我这个人的外形一样歪歪倒倒,不堪入目,反之如明媚的字就工整干净,让人赏心悦目。因此,倘若想知道某个人的字迹是否好看,不必真的要看他或她写的字,只要看这个人的长相是否俊美就可以了。
信看完了,我的脑子里却已是一片空白,无法形容。
本想回家后的第二天就去宁陵市,一下子被我推到了半个多月后,我才终于起程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冷静后,我觉得明媚所说的话很有道理。我们年纪都还尚小,我们的未来还很漫长,我们的感情也需要时间的积淀,因此不能操之过急。什么叫欲速则不达?于是我觉得自己白白比她多活了这么多年,居然还没有她懂事,还没有她看得长远。正因为如此,我对她的印象又更加地深刻了。
我觉得她真是个很值得我珍爱一生的好女孩。于是我下定决心就如俗话说的那样,饭要一口一口地吃,汤要一点一点地喝,慢慢来,不用着急。功到自然成。
我到达宁陵市后,给马后勇的寻呼机上连呼了好几遍都不见回音,到他的住处去敲门也不见有人开门,到他位于幸福村菜市场的那间门面前,店门紧闭。这家伙死到哪儿去了呢?难道陪香儿玩去了?我又呼了香儿BP机,可是传呼台里传来了极其悦耳的女声:
“先生!对不起,本号码已停机。”
难道他们突然一起玩失踪?我只能到财专门口去守株待兔,看可能逮住明祝二人,也只能这样了。这时候才下午三点多钟。两个多小时后,我日思夜想的那个身影出现了,但没看见香儿和她在一起。以前她们总是形影不离的,今天怎么了?明媚看见我在向她招手,朝我走了过来。她刚走到我身边,劈头就问:
“你怎么来了?”
“我不能来么?”
“当然能来了!”
“你最近还好么?”
“还好!”随后她又补充了一句,打开了我今天下午到宁陵市后在脑子里形成的那些问号,“你知道香姐(明媚比香儿小一岁)到上海去了么?”我真的是很吃惊,诧异得过了好半天后,才问了句:
“马后勇也跟着一起去了?”
“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是啊!他们到上海干什么?去玩?”
“不是他们,而是香姐一个人去的。香姐退学了,她到上海一家什么模特公司里,做时装模特。去了快两个月了。”
“噢,那马后勇呢?”
“我也不知道。听说香姐走后,马后勇就离开了宁陵市,至于到哪里去了,我也不知道。”
“那你有香妹在上海的电话号码吗?我想问一下她,有没有马后勇的消息。”
“我有她在上海的传呼号码。”
明媚一边这样说着,一边从书包里掏出了个小电话本,翻到写有香儿传呼号码的那页,指给我看。我用手机记了下来。然后问她:
“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一起去玩啊!”
“明天吧。你今晚睡哪里?”
“宾馆。”
“司马南!我好想你啊!你这个没良心的,怎么突然会想起给我打电话呢?”
明媚走后,我就打了个传呼给香儿,没想到两三分钟后,这家伙就气喘吁吁地给我回复了电话,而且说得又快又急,就跟闪电似的,炸得我耳朵连声“嗡嗡”地叫苦不迭。
“我到宁陵市来找不到你们,刚刚问起明媚,才知道你跑到大上海混世去了。我想问你马后勇死哪儿去了?”
“哦,我还以为你打电话给我,是想我呢!让我白高兴一场。”
“我也很想你啊!可是你都投入到上海人民的怀抱里了,我哪还敢想啊!”
“你怎么知道我来上海了?”
“我听明媚说的啊,她说你到上海当名模去了嘛。”
“噢,是这样啊,吓我一跳!”
“什么吓你一跳?”
“噢,没什么。后勇的电话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去了深圳。我们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
“这样啊,那就算了。你在那里要是做得不开心,就回到故乡人民的怀抱,别勉强硬撑着啊?”
“嗯。说了这么久,我才听到这么一句像样的人话!”
“你什么意思啊?难道你到现在一直都跟一头驴子在说话?”
“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哦,别赖我。哈哈,不跟你扯了,我还在训练呢,累死我了,我刚请了一会假,跑出来的。我走了。你要多给我打电话噢!拜拜!”
第二天是星期六,我和明媚玩了一整天,这也是我们第一次单独在一起玩。很多事情想通了以后,反而更能放开手脚,因此我们玩得好开心,第二天又接着玩了一天。第三天不行了,明媚要去上学。我只好恋恋不舍地离开了宁陵市,离开了明媚。
我一直没弄清马后勇与香儿之间到底怎么了,但我知道他们俩肯定走不到一起来。正所谓旁观者清,或许我和明媚也是这样,只是因为我是当局者,所以会沉迷于其中,即使我偶尔在心中也会有某种不祥的预感,但我不想相信。
即使在我认为和明媚玩得很开心的那两天里,我们之间身体的距离,也不仅仅是用米尺所能衡量得了的,这倒还是其次,更遥远的恐怕还是我们彼此之间心与心的距离。我在心里对自己说:这才是最纯最美的爱,可是,我知道这是在骗自己。
我那颗心一直就像悬浮在半空中的气球,不知道何时何地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等待着我!还有那个跟我一样可怜的马后勇。我们以前偶尔会在某个夜深人静的时候,在偶尔多喝了两杯啤酒以后,会在他那个狗窝里相互倾吐和发泄着各自心中的烦恼和无奈。
爱情对于我们就如这啤酒一样是苦涩的,我们从没有真正地品尝到它的甘美。
司马南的日记写到这里又没有了,我气疯了,一看见他回来,我就跟他吵,我说你小子不能写快点吗?这么磨磨蹭蹭的,弄得我每次看到关键时刻就没了,很不爽。不行,你现在就跟我说清楚你们后面到底怎么样了?我怎么在你家里没有看到一张明媚的照片啊?香儿后来真的是到上海去了?真的是去当模特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难道你不知道吗?”司马南笑嘻嘻地对我说,“你要是真的很想知道结果的话,就再等一阵子,等我写好了立即给你看!
我看他满脸幸福的样子,于是猜测道,“明媚后来肯定是让你追到手了,现在跟你在一起同居了吧?不然你小子不可能一天到晚都这么喜洋洋的!她现在还在宁陵市吧?肯定是,她今年才十八岁,我想她现在应该还在宁陵市财专上学,嘿嘿,我说的没错吧?真没想到你小子背着我偷偷摸摸地还来这么一手,不敢告诉我,怕我抢了去吧?哈哈!”
“随你怎么乱猜好了!呵呵!”
司马南这小子真是沉得住气,我拿他没办法。想起他在传记中提到他跟李思远去年合伙做了几个月的生意,勾起了我对李思远的思念。李思远这家伙正如司马南在传记中写的一样:神出鬼没!当然,之所以我和他这么久没有见面也是另有原因的。
李思远自从十五岁那年发生了那件事之后,就到外地打去了。而他的爸爸李慕白可能是因为这件事也可能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总之,随后也辞了教师这个职业,也改行从事了水木镇最吃香的行当——电缆销售员。在水木镇中学的教师当中,改行当推销员的不在少数,而他也肯定算不上是第一个吃螃蟹的教师,其前人不乏一夜暴富的成功案例,因此他跃跃欲试的心情也是可想而知。这年头谁跟钱过不去呢!
李慕白改行之后,生意主要集中在湖北湖南一带,两年下来,虽然他没有一夜暴富,但也算小有成就,在我上高一的下半学期,他便带着老婆孩子搬到武汉去住了,尽管他只是在那里租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他在武汉租房子的原因即是为了方便就近推销电缆,也是为了省下住旅馆的大笔开销,老婆跟着过去,自然是为了打理他的生活起居,而李思远到武汉的原因是他也开始跟着他爸爸的后面跑起了电缆业务。
可想而知,他到武汉后,我们要见上一面就更加困难了。直到去年八月份的一天中午,我在厂里正吃着午饭,他打了个电话到厂办找到了我。我们聊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主要说的是我们多年未见后的一些简单情况,从他的口里得知他一直混得不如意,说电缆生意很难做,都无颜面见我和洪军,尽管我为此骂了他一顿,但他还是坚持等他真正发财了再来看我们,我听他说得这么坚决,我也就无语了,挂断电话之前,他把手机号码丢给了我。
平时没事,我也想不起来要给他打电话,等到过春节的时候,想要跟他聊一聊,他的手机号码却又停机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为了这个疑问,我望着司马南说,“你知道李思远现在的手机号码吗?他原先给我的号码停机了。”
“我也不知道,他经常换手机号码。”司马南眼睛看着别处,好像在若有所思的样子。
“他为什么要经常换手机啊?”
“不清楚。可能是为了躲避女孩子的纠缠吧!”司马南目无表情地说,“我也很久没见过他了。”从司马南说话的语气上来分析,他好像是不太愿意多谈李思远似的。难道他们之间有什么过节?看司马南脸上的神情,我不便多问。
司马南的这个解释倒也合情合理,大凡男人泡妞得手后,最头痛的莫过于怎样迅速地将她甩掉,手机号码这东西在泡妞之前是有用的,方便联系沟通,但一旦得手之后,渐渐地就成了累赘。如果开始厌烦这个女人的时候,手机号码首当其冲就成了最可恨的东西,因为它会随时随地被她打响,结果只能换号码,彻底地在她面前消失,让她无法找到。这当然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使用的最后一招,因为你甩掉这个女孩子的同时,也会同时失去很多朋友甚至客户跟你联系的渠道,补救起来相当麻烦。
所以说,世间任何东西有得到就会有付出,没有两全其美一劳永逸的事。
司马南在家里只住了两个晚上,便又到上海去了。最近他好像经常往上海跑,不知道他去干什么。当然,我也没必要知道他干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就像我也有很多不想让外人知道的秘密。
十几天后,兰州的这批电缆生产好了,我找来了一辆两吨重的解放牌双排座卡车,装好电缆后,我随车跟着到了兰州。这一次走之前,我买了一些安徽的土特产:四条芜湖产的黄山牌的香烟、四斤黄山产的毛峰茶、两箱涡阳产的高炉家酒,另外我还专门为杨采妮买了一条我们家乡产的珍珠项链,以及一副上好的玉镯,这些整个加起来不到五千块钱。到了兰州以后,就分送给了众人,他们自然是欢喜无比地收下了。
到兰州后的第二天,我请陆经理、王永成和杨采妮三人到一家高级的宾馆里吃了一顿还算丰盛的晚餐,花了一千多块钱;他们三人走后不久,王永成又半道折回来,叫我陪他洗澡去。洗澡自然只是借口,真正的目的,当然还是招妓,我心里明白。我们去的是一家四星级的宾馆,这家宾馆里的小姐很明显比一般小茶楼和酒吧里的档次要高很多,当然,她们的价钱自然也是相应地成倍增加。